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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粉丝博主照片被盗用?法院:店家致歉赔偿双落实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15 16:31:00    

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肖像权侵权案件频发。不少商家为了提升店铺热度吸引顾客,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网红博主的照片进行商业宣传,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更有可能面临经济赔偿。近日,江南区法院就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吴某(化名)系一名时尚博主,日常会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的照片,其中在新浪微博及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上累计粉丝数量近百万。某日,吴某发现某团购平台的按摩店使用自己的照片作为店铺的技师宣传照,使消费者误以为吴某为该店技师并对外提供按摩服务。吴某认为,该店铺未经同意,擅自将其肖像用于商业宣传,其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给自己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吴某曾去电该店铺,要求工作人员下架其照片却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吴某将该店铺起诉至法院,要求案涉店铺立即停止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删除使用含有吴某照片的技师宣传照,在团购平台涉案店铺首页显著位置连续15天发布致歉声明,澄清吴某并非该店技师,与该店铺的服务没有任何关联,并赔偿吴某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50000元。


法院调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案涉店家未经吴某同意及明确授权,私自使用吴某的照片进行商业宣传,侵犯了吴某的肖像权。

鉴于案涉店铺态度诚恳,在收到法院起诉状时主动删除了吴某的照片,并且愿意给予吴某一定金额的赔偿,只是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分歧。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具备调解基础,故在听取双方的意见后开展背对背调解。主办法官首先向店铺负责人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其行为的侵权性质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该案中,吴某拥有一定粉丝量与知名度,其肖像具有商业价值。店铺在团购平台使用吴某照片进行商业宣传,涉嫌侵犯其肖像权,造成吴某经济与精神损害。考虑到吴某异地维权成本,因此赔偿应弥补吴某遭受的各项损失。随后,法官又与吴某代理人沟通,转达店铺作为亏损个体工商户的调解意愿,希望降低赔偿金额并当场赔付。法官指出,适当降低赔偿既能保障吴某权益,又能快速化解矛盾、减轻诉累。 经调解,吴某同意将赔偿金额降至8000元,店铺负责人亦认识到错误。双方达成协议:店铺在团购平台首页显著位置连续15天发布致歉声明,澄清吴某与店铺无关联,并赔偿吴某8000元。店铺当庭履行了赔付义务,至此,该案得到妥善解决。


法官说法


主办法官:邓杨端

肖像权直接关乎公民的人格尊严与社会评价,未经他人许可擅自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行为人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无论是网红达人还是普通公民,肖像权均受法律的平等保护。商家若需使用他人肖像开展商业宣传,必须提前依法取得授权;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的,将构成侵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公民应强化自身肖像权保护意识:可在个人图片中添加肖像权声明,明确标注“未经授权禁止使用”。当肖像权遭受侵犯时,需注意留存侵权证据,如及时截取侵权图片、记录侵权商品销售信息、保存侵权店铺网络链接等;必要时可通过公证固定证据,防止商家删除侵权内容后无法核实。维权过程中,可先与商家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若协商未果,可向平台投诉要求下架侵权内容,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来源:江南法院新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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