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2 11:38:00
【来源:都市时报】
近日,大理州弥渡县卫生健康局发布公告,注销高某某、许某2人医师执业证书。
详情如下↓
弥渡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注销高某某、许某2人医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高某某,男,执业医师,医师执业证书编码:110532925000234,执业机构:弥渡县中医医院。2024年12月25日被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决【判决书号〔2024〕云2925刑初292号】。
许某,男,执业医师,医师执业证书编码:110532925000069,执业机构:弥渡县中医医院。2024年12月25日被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决【判决书号〔2024〕云2925刑初27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受刑事处罚应当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依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医师注册后受到刑事处罚的,医师个人或者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现依法对高某某、许某的医师执业证书予以注销注册,注销后其医师执业证书作废。执行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5日。
弥渡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8日
来源:弥渡县人民政府网站、弥渡县卫生健康局
编辑:张雨馨
审核:彭德光
终审:许建龙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